各有关单位: 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〉的决定》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,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,推动安全发展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做好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宣贯工作,特决定举办一期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 2021 年10 月19日(星期二)上午 9:00-11:30 二、地点 顺德中专学校培训大楼一楼报告厅(地址:105国道顺德区大良红岗路段) 三、参加人员 (一)区内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、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(二)在我区承接房屋建筑、市政工程的外地施工、监理企业驻市或区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、其他事项 (一)参加培训人员请自行打印: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21年修订版)(见附件) (二)本次培训免费。会后发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培训学时证,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。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在10 月 15日下班前将报名表(详见附表)发至区建筑业协会,联系电话:22620793,邮箱568020109@qq.com。 (三)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进入顺德中专培训大楼必须全程佩戴口罩、出示粤康码绿码、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。参加者必须承诺:近14日内没有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干咳、感冒等症状,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的旅居史、接触史。报名即默认符合以上要求。 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 2021年10月11日 |